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,落实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,近日,共青团中央、中央网信办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教育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深化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 助力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
《意见》明确了深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,进一步丰富发展了青年发展型城市的理念内涵。《意见》指出,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是人民城市理念的具体实践,要把促进青年发展全面融入城市工作全过程、各领域,系统优化青年“进得来、留得下、住得安、能成业”的发展环境,在城市规划、建设、治理中统筹谋划青年政策,在城市生产、生活、生态中有机契合青年需求,在城市改革、发展、稳定中充分发挥青年作用。
《意见》围绕推动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聚焦中心工作大局,激发青年创造活力、增强城市创新动能,提升青年生活品质、焕新城市宜居空间,鼓励青年率先行动、助推城市绿色发展,引导青年向上向善、塑造城市人文气质,支持青年有序参与、提高城市治理水平等方面,提出18项举措。
《意见》提出,强化城市规划适青导向,指导各地将青年发展需求的相关指标纳入城市体检,在城市更新中,结合实际营造适青化空间。探索对新增青年友好型公共服务功能的项目给予建筑面积、容积率等规划指标支持。结合15分钟生活圈建设,鼓励“青春小店”等发展。在青年就业集中区域、文教医机构周边、轨道交通沿线等根据需要,因地制宜建设宿舍型、小户型青年公寓,降低通勤成本、促进职住平衡。推动城市中心区域存量低效用地再开发,布局一批低成本工作空间、生活居所。
加大绿地草坪、林下空间、滨水堤岸等区域活化利用、开放共享,为青年提供更多户外运动场所、休闲游憩空间。动员青年参与城市生态修复工程,建设口袋公园、开展老旧小区“垂直绿化”。
《意见》要求,要明确工作责任,创新评价方式,汇聚建设合力,强化试点赋能,做好宣传传播,持续深化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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